标准化是一个古老又新鲜的话题。早在秦朝时期已有“书同文,车同轨”的标准化先例,近代亦有“福特制”作为生产标准化的代表。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标准化在现代化生产、现代化管理、产品质量、节约能源和节约原材料、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等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地为广大企业整理了25个涉及企业经营、发展方面的标准化知识,分为5期为大家介绍。
Q:1.企业生产产品要依据标准,那么,通常都依据哪些标准呢?
A:企业视生产的产品和工艺要求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按照新标准化法的规定,国家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但目前还存在现行有效的强制性行业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Q:2.什么样情况下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A: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Q:3.什么样情况下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A: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Q:4.什么情况下可以制定企业标准?
A: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企业要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企业还可以制定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Q:5.企业制定标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A:企业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Q:6.产品标准中的核心内容有哪些?
A:产品标准的“核心”内容包括:(技术)要求;抽样;检验(或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分类、标记和编码;标志和标签;包装和贮运。
Q:7.企业标准编写应注意收集哪些资料?
A:根据制(修)订标准的需要,应注意收集和分析与标准化对象相关的政策、经济、社会、环境、顾客需求、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外部信息;生产、经营、管理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数据、员工反馈意见、检查评价结果等内部信息。
Q:8.产品标准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A:产品标准应反映产品特性,通常包括满足产品使用需求的功能性指标、技术指标、必要的理化指标及相关检验方法;可包括环境适应性、人类工效学等方面的要求,还可包括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运等要求。建议目前具体按《GB/T 20001.10-2014 标准编写规则 第10部分:产品标准》的规定编写。
Q:9.企业标准制(修)订过程一般经过哪些阶段?
A: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是: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Q:10.哪些标准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A: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Q:11.国家鼓励哪些标准高于推荐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A: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Q:12.什么是团体标准?
A:具有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市场主体,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组织制定发布,供社会资源采用的标准。
Q:13.制定团体标准的原则是什么?
A: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保证各参与主体获取相关信息,反映各参与主体的共同需求,并应当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
Q:14.国家支持在哪些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A: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Q:15.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A: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Q:16.企业制定的标准需要到哪里备案?
A:不需要备案。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Q:17.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哪些内容?
A:按照国家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要求,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
Q:18.企业如何进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A: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www.cpbz.gov.cn)点击企业登录入口,选择所在区域,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择要公示的标准页面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成功后,如执行的是国家标准,需要公开标准名称和编号,如执行的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用“参照选择”能查询到标准名称和编号时,可填写标准名称和编号,查询不到时,需要手动输入标准名称和编号,并上传标准文本。如果执行的是企业标准,需填写标准名称和编号并上传企业标准文本。
Q:19.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的企业用户名和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A:如果需要修改手机号并记得正确的用户名密码,可以使用之前的手机号接收验证码,登录平台,在用户管理中,修改手机号;若是之前手机号无法接收验证码,需要联系当地市场监管局标准化部门申请修改手机号,修改成功后在平台登录页面先点击找回用户名,再点击找回密码。
Q:20.企业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的标准是否有有效期?
A: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的标准没有有效期限,企业对于自己公开的标准负责,标准有变更在平台进行修订操作。
Q:21.企业如何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修订公开的标准?
A:企业修订标准时,可删除之前的文本、重新上传新的文本;可以改动标准名称、标准编号、产品信息等操作,修订完成后,勾选自我承诺声明,点击提交,预览无误后点击继续提交,再次点击管理已公开标准,查看修订状态,会产生一条状态为“现行有效”的标准,原来的标准状态显示为“企业自行废止”。
Q:22.标准文本中涉及保密或者专利性内容怎么办?
A:平台是完全公开的,文本中如果涉及保密或专利性的内容,可以申请知识产权,申请后将专利号填写到文本当中,也可以不将指标过程部分编写进文本中,只体现指标数值或结果。
Q:23.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已废止该怎么处理?
A:通常情况下,企业在产品上使用已废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触犯了《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应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Q:24.企业未依照标准化法公开其执行的标准包括哪些情形?
A: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无标生产;未在公开渠道公开;公开的标准类型不符合法的要求;公开的标准信息不符合法的要求;公开的标准编号和名称违反一致性原则;公开的标准已被废止或事实上不存在。
Q:25.企业标准的编号怎样写?
A:企业标准目前通用的编号形式是企业标准代号Q/+企业名称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号+标准发布年代号,企业代号可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或两者兼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