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1、团体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体制是什么?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国家鼓励团体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国务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指出,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2、什么情况下宜制定团体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考虑制定团体标准:
一、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可以制定团体标准;
二、为促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可以制定团体标准;
三、为了引领产业和企业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可以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
四、协调相关领域上下游产业,就关键共性方面,可考虑制定团体标准;
五、行业内行规性、自律性的管理类、指导类、评价类技术规范,可考虑制定团体标准。
3、团体标准化的负责组织
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一般应当由具有以下功能的负责组织进行:
标准化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团体标准化的战略规划,对与团体标准化活动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标准化文件的通过等进行决策;
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管理和协调团体标准化工作,处理有关团体标准的制定程序、编写规则、知识产权管理等具体事项以及标准制定中出现的争议;开展与其他标准化机构的联络;根据团体不同领域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标准化技术组织,确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工作范围等;
标准编制机构。负责起草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工作计划,完成具体标准的起草并就标准技术内容达成协商一致等。
4、团体标准的工作机制
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一般应当建立以下几项工作机制:
标准化工作决策机制。包括宗旨、战略、中长期规划、阶段性重点方向和领域、人员专家战略、标准实施运营规划规则等;
会议组织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对标准制定、实施中的会议进行规范,规定召开的频率、方式、参会人员及组织召开会议的要求;
申诉和反馈机制。明确社会公众和团体成员的申诉权限、申诉内容、申诉渠道、申诉程序等要求,明确对申诉的反馈的时限、内容、程序等要求。对不属于或超出社会团体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诉方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联络机制。为了协调社会团体成员之间和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化相关机构开展标准化工作,例如协调标准制定过程出现的冲突、争议、重复等问题;参与国内外标准化相关机构标准化活动,应当建立联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互派联络员等。
5、团体标准发布流程
一、社会团体标准化决策机构审批;
二、发放团体标准编号;
三、发布团体标准公告;
四、在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标准的有关信息;
五、团体标准出版发行;
六、团体标准项目资料归档完毕。
6、团体标准可以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吗?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团体标准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定要求的,团体标准发布机构可以申请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对于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国家标准制定范围的团体标准,鼓励转化为国家标准。
7、如何对团体标准进行质量把控?
团体标准的质量把控,主要由以下因素确定:
(1)社会团体和标准起草人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2)社会团体自行制定的程序和相关制度;
(3)可以引进第三方进行评价;
(4)团体标准在对外公示期间,也会得到关心该标准的组织或个人的评价;
(5)团体标准发布后,应当对外公布便于公众评价其质量的技术指标以及评价方法。
8、团体标准化的工作内容
社会团体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包括: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他团体标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本社会团体的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二、组织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实施;
三、与相关社会团体发布的标准及国家、行业标准等进行协调;
四、推动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团体标准化工作;
五、推动团体标准的国际化;
六、在标准化方面提供服务。
9、团体标准发布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团体标准发布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团体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实施日期、社会团体名称、发布日期;社会团体可自愿选择是否随附发布公告/通知(红头文件)、团体标准全文/主要技术内容。
10、团体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来源
团体标准的经费来源主要为本社会团体的标准专项经费、赞助、集资,或对团体标准使用者以不同的形式收取包括培训、资料、文本等在内的经费。
为鼓励和支持团体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政府部门可对团体标准相关工作给予经费等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