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7日,由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水环境技术与装备)建设单位南京大学、南京大学宜兴环保研究院负责编制的江苏省地方标准《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顺利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的送审稿审查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领导和来自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江南大学、江苏省酒类行业协会黄酒分会、无锡轻大百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7位专家参与了标准送审稿审查工作。
专家组在听取了标准编制和公开征求意见处理情况汇报后,对标准逐条审查,专家一致认为标准起草单位提交的送审材料齐全,编写符合GB/T 1.1—2020和HJ 945.2—2018的要求,制定程序科学合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技术内容完整,具有合理性和适用性,对于加强我省酿造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监督管理、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促进环境质量改善、顺应我省酿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致同意通过标准审查。
下一步,编制组将根据审查组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并尽快完成标准编制工作形成报批稿,呈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介绍
该标准针对食品工业中采用发酵工艺从事啤酒、白酒、黄酒、葡萄酒、酒精等酒类和食醋、酱油及类似制品制造的工业企业,规定了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和新建酿造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酿造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