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方案》中关于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与完善减污降碳法规标准的内容摘录:
● 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
● 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及再生水调蓄设施。
● 探索推广污水社区化分类处理和就地回用。建设资源能源标杆再生水厂。
● 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处理效率;鼓励污水处理厂采用高效水力输送、混合搅拌和鼓风曝气装置等高效低能耗设备;推广污水处理厂污泥沼气热电联产及水源热泵等热能利用技术;提高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在污水处理厂推广建设太阳能发电设施。
● 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测算,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
● 以资源化、生态化和可持续化为导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
● 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制修订相关排放标准。
● 制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可行技术指南、监测技术指南。